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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點名稱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作業要點」 |
| 修正重點 | (一)增訂第二點第一款,明定申請機構之資格為經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國內大學校院。 (二)全文符合申請者,將申請人修正為博士生,以符實務作業。 (三)本要點係獎勵博士生專注於論文撰寫,非執行研究計畫,刪除第四點第一款第七目至第九目有關研究計畫之相關文字。 (四)修正第六點第二款獎勵方式、新增三款資料繳交期限。 |
| 附件 | 作業要點、作業要點修正對照表 |
(以上資料可查看於2026/1/28 Notes全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