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主持人依核定清單所核定之出國種類,且依國科會各類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規定,核實報支相關差旅經費。
二、出差人員以同一出國事由(指赴國外或大陸(含港澳)地區出席某項學術會議、至某地移地研究等 ),
得以國科會補助專題計畫經費或其他專案所獲補助經費分攤報支相關費用。
「其他補助經費」,係指依國科會其他補助規定,如:
(一)補助國內專家學者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
(二)補助團隊參與國際學術組織會議作業要點、
(三)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
(四)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作業要點、
(五)補助任務導向型團隊赴國外研習作業要點、
(六)補助兩岸科技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等,所獲專案補助出國之經費。
三、本院出差人員另應依院方規定事前報備與會之出差事宜。
(以上資料可查看於2023/1/4 Notes全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