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公告】依「國科會委託研究計畫人事費及管理費編列基準」及「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人事費及管理費之編列基準。

科學及技術類研究計畫: 人事費及管理費編列基準如下:

一、人事費編列基準如下:
(一)研究人員:月酬勞不得高於以下金額
1.研究員級:上限104,820元;
2.副研究員級:上限94,480元;
3.助理研究員:上限85,635元。
(二)另依「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編列研究助理之首次約用月酬金,不得低於下列金額: 
1.專任人員:(1)專科級:28,300元。
(2)學士級:33,800元。
(3)碩士級:38,600元。
2.兼任人員:每月應至少支給六千元,且仍可依工作內容、績效表現、專業技能等因素,核與優於最低保障之相應報酬。

二、管理費之編列:以計畫各項經費(含總包價法或單價計算法列計項目)合計經費之百分之十為上限。

 

更多詳細資訊與檔案下載,請查閱以下連結:

「國科會委託研究計畫人事費及管理費編列基準」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 

 

(以上資料可查看於2023/1/5 Notes全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