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公告】「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113年第一期申請案,研究部收件截止日為113年3月29日(五)中午12時止。

主題名稱 「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113年第一期申請案
徵求說明 系統自3月1日起受理申請,研究部收件截止日為113年3月29日(五)中午12時止
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會議主辦人)得為申請機構編制內之在職專任教學、研究或技術人員。
二、申請時請詳填外籍專家學者參與人數及國家數,且至少應有兩個國家或地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但不包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
三、申請之研討會如以視訊或其他數位科技形式辦理,其參加人員(含外籍專家學者)以上述科技方式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會議。
四、本期申請案件之會議舉辦時間須為規劃於113年4月1日起至114年9月30日間舉辦之研討會。
五、本補助為部分補助性質,申請機構得由自籌經費、國科會其他計畫經費或其他機關(構)補(捐)助等經費來源,依其自籌經費規定或國科會、其他機關(構)補助計畫規定,支應其餘不足之經費。
六、獲國科會核定補助之案件,亦向其他機關(構)提出申請補(捐)助者,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與向國科會及其他機關(構)申請補(捐)助之項目及金額。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者,國科會應撤銷補助案,並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撥付款項。

附件  https://www.nstc.gov.tw/sci/ch/detail/1360c09c-0890-47ae-9275-cecefe5a3167

(以上資料可查看於2024/02/07 Notes全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