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計畫徵求】【中央研究院與慈濟研究合作計畫—115年度慈濟院校整合性醫療研究發展計畫】,第一階段構想書本院收件截止日為3/24(一)中午12時止。
中央研究院與慈濟研究合作計畫
115年度慈濟院校整合性醫療研究發展計畫徵求說明
申請程序 |
作業說明 |
計畫說明 |
為強化慈濟醫療與教育學術機構合作研究能量,並深化慈濟特色研究,透過中央研究院與慈濟研究合作計畫,加強生醫轉譯研發能量,持續創造上游優質案源及培育新的跨領域團隊,推動補助多年期(至多3年)的研究發展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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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對象 |
一、計畫主持人須為慈濟志業體系符合國科會計畫申請資格人員。
二、申請之計畫,執行團隊成員須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1.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須包含慈濟醫療及教育志業體、中央研究院三方之研究人員。若為慈濟醫療與教育志業合聘教師,僅能採計其中一個志業體身份。 2.計畫主持人須有執行中或申請中之國科會計畫,申請時需附上核定清單或申請證明。 3.每名研究人員至多擔任二件慈濟醫療志業研究整合型計畫(即中央研究院與慈濟合作研究計畫、跨院校合作研究畫、跨院區合作研究計畫、優良研究計畫、醫學教育研究發展整合型計畫、中西醫藥整合型研究計畫案)之主持人。 4.基於學術倫理及利益迴避原則,「慈濟志業研究整合指導委員會」委員及執行秘書,不得提出申請及擔任共同主持人。 5.計畫主持人須於提出計畫申請時,同時有一篇一年內與計畫研究主題相關之原著(Original article)或綜論(Review article)投稿於慈濟醫學雜誌,且不得一稿多投。申請時須提出投稿證明,並於執行計畫前繳交已接受或發表論文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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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計畫 重點議題及類型 |
一、重點議題: 計畫徵求主題:本計畫徵求新穎的研究標的,並需針對或解決特定疾病和健康問題為主軸,可應用轉譯於臨床、業界或醫藥政策。研究主題本期以 AI 大數據、中草藥、素食三項研究方向為優先考量。 二、計畫類型: 1.須符合跨慈濟醫療與教育志業體,及跨基礎與臨床之院校整合型研究計畫。 2.為推動及強化實質研究合作計畫,計畫書應詳述計畫團隊成員的參與情形及對計畫的可能貢獻。計畫主持人必須實際參與計畫之研究與執行,並負責整合型計畫之整體規劃、協調、研究進度及成果之掌握。共同主持人依分項任務目標協助總主持人掌握進度及研究任務推動及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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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期程 |
一、115 年度徵求計畫至多以 3 年進行發展規劃,計畫全程執行期程預計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 申請計畫之分年計畫內容應有其連貫性,並預期於全程計畫結束時可提出具體成果。
二、115 年度核定經費之執行期程自 1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31日止。 1.每年申請經費上限以500萬元為原則。 2.採分年核定補助,各年度計畫執行成效之評核,作為次年度調整經費補助額度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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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作業 |
一、申請流程: 1.計畫之申請及審查分為「構想書」初審及「完整計畫書」複審兩階段; 2.構想書經審查獲推薦者,將通知計畫團隊進行簡報,通過初審者於期限內提送完整計畫書進行複審。
二、申請時間: 申請機構(本院研究部)第一階段構想書收件截止期限至114年3月24日(一)中午12時止。 【申請人請依申請須知規定,檢附「計畫構想書」及一年內與計畫研究主題相關之原著(Original article)或綜論(Review article)於慈濟醫學雜誌之投稿證明,書面資料及電子檔各1份,於收件截止時間前送達研究部行政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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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窗口 |
一、資料繳交:研究部行政組_林玉琴(分機13110)_協力6樓630室 二、專案申請資格及相關問題諮詢:慈濟大學研發處鍾素明(大學分機1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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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中研院與慈濟研究合作計畫_115年計畫徵求說明.pdf
附件1-E6A0022064-A2中央研究院與慈濟研究合作平台研究計畫構想書.docx
附件2-E6A0022065-A2中央研究院與慈濟研究合作平台研究計畫完整計畫書.docx
附件4-E6A0021081-A1中央研究院與慈濟研究合作平台研究計畫放棄論文著作聲明書.doc
附件5-AAM00A012-5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各類型研究計畫經費使用原則第五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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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資料可查看於2025/02/27 Notes全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