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訊息請注意:
院內計畫申請全面改為線上申請,請至以下頁面註冊及申請
院內計畫線上系統 https://hlwpr.tzuchi.com.tw/TZUCHIWPR/Login?ReturnUrl=%2fTZUCHIWPR%2f
恕不接受紙本,請儘早準備,以免延誤。
計畫內容撰寫相關協助,可諮詢高毓儒教授,預約連結如下:
https://hlm.tzuchi.com.tw/mr/index.php/consulting-services-and-resources/yurukou
民國115年度各項院內研究計畫申請,已開始收件!
收件截止時間為「114年8月25日(一)(23:59)」,敬請申請者把握時間辦理!
►新規則:
為確保計畫主持人瞭解學術倫理(非研究倫理,非IRB,非GCP)相關規範,
自110年度起,第一次申請院內計畫需同步檢附「學術倫理六學分證明」(不設年限)予研究部備查。
取得學術倫理學分之網頁: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https://ethics.moe.edu.tw/
►各項計畫之申請規定與表格,分列如下:
(一) 民國115年度院內計畫徵求-個人型、新進人員、校院合作、全人照護、醫學教育計畫
(二) 民國115年度院內計畫徵求-小資研究計畫 (First Step)
(三) 民國115年度院內計畫徵求-醫事職類部門年度計畫
(四) 正子造影檢查之前測研究計畫徵求
(五) 學術倫理規範
(六) 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民國115年度院內計畫徵求-個人型、新進人員、校院合作、全人照護、醫學教育計畫 |
一、115年度院內計畫執行期限: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二、申請截止日期:114年8月25日(一)止(逾時不候)
三、計畫類別、申請人資格與經費補助上限
計畫類別 | 申請人資格 | 經費補助上限 |
個人型研究計畫 | 計畫主持人為資深人員: (1)年資滿二年(V3)以上之主治醫師。 (2)護理人員為 N4 年資三年(含)以上,或具講師資格,並曾協同研究兩年以上,有學術論文發表者。 (3)研究人員為①碩士以上且具講師(含) 以上資格者,或②具助理研究員(含) 以上資格者,或③曾以主持人身分申請國科會計畫者。 (4)醫事及行政人員為①組長以上,或②具碩士(含)以上學位者,或③曾協同研究兩年以上且有學術論文發表者。 |
*屬實驗性研究計畫者上限80萬元;屬非實驗性研究計畫者,上限以40萬元為原則。 *經費編列將列入審查評分項目,請勿浮編。 |
全人照護科部計畫 | (1)限科部主管申請 (2)需跨三個職類(醫師及醫事 職類人員)。 (3)已取得法人特色醫療發展計畫補助案者不得申請 (4)申請此類計畫之科部主管,不會影響個人型研究計畫申請 |
80萬元 |
新進人員研究計畫 | 計畫主持人為新進人員: (1)未達上述資深人員條件之主治醫師、醫事人員、護理人員、研究員。 (2)長期(二年以上)進修歸建人員。 (3)服務年資滿一年以上之住院醫師。 |
20萬元 |
校院合作研究計畫 | 計畫主持人需為慈濟體系博士班在校學生,其共同主持人需至少一名為慈濟大學助理教授級以上之教師。在校期間至多申請三次。 | 80萬元 |
醫學教育計畫 | 計畫主持人需為教學型主治醫師或各醫事職類負責醫學教育之人員。 | 40萬元 |
註:
※科部主管可申請一件「個人型研究計畫」,同時可代表科部申請一件「全人照護科部計畫」。
※依專題研究計畫補助辦法5.18條文:
(一)年資滿八年(V8 以上)之主治醫師,申請院內計畫需出示前一年度國科會或國衛院計畫之申請證明(114年院內計畫為緩衝期,115年院內計畫正式實施)
(二)其餘符合申請院內計畫資格人員連續執行三年院內計畫者,若未申請院外計畫(國科會、國衛院、衛福部),不得申請第四年之院內計畫,隔一年方得提出申請。
四、相關作業說明
1. 檢附計畫相關試驗同意函:
計畫涉及人體試驗、採集人體檢體、人類胚胎、人類胚胎幹細胞者,應檢附研究倫理委員會核准文件;涉及基因重組相關實驗者,應檢附生物安全會核准之基因重組實驗申請同意書;涉及基因轉殖田間試驗者,應檢附主管機關核准文件;涉及動物實驗者,應檢附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核准文件。核准文件未能於申請時提交者,須先提交已送審之證明文件。未提交核准文件之計畫,不得執行(如有異動,請依最新公告辦理)。
詳如六、其他細則
2. 管制藥品使用申請:
如主持人於院內計畫執行期間將使用一至四級之管制藥品,請先填具「醫藥教育研究試驗計畫使用管制藥品申請書」(至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181 下載),並準備計畫主持人之身分證明文件(職員證或身分證或在職證明之影本)、研究計畫書、管制藥品之用法、用量及需用數量之估算說明、申請使用之管制藥品相關文獻資料或業經其他相關機關審核同意文件影本,送至研究部,以便提交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備。
3. 申請件數相關須知:
每一主持人一年得申請一件院內計畫;若欲申請第二件,其第二件計畫必須為不同類別型計畫(如公告第三項),且審查分數必須在該類型計畫之前15%內(含)方可。
本年度院內計畫展延者,不得申請下一年度院內計畫。
全人照護科部計畫不在此限。
4. 研究計畫審查重點:
包括研究主題之重要性與創新性;計畫撰寫之完整性及妥適性;實驗設計及重要研究方法之可行性;預期成果在學術上或實用上之價值;主持人研究能力及經驗(以國科會生科處學術研究績效表呈現為準);文獻蒐集之完備性及對國內外相關研究現況是否清楚了解;研究人力配置、儀器、經費之申請額度及執行期限之合理性。
※評分項目與占比:
審查重點 | 占比 | 審查評分意見表 |
(1)本計畫研究主題(目標)之重要性、預期成果在學術上或應用上之價值。 | 40% | E6A0021C63-01計畫審查評分意見表 |
(2)本計畫所擬步驟及方法是否周詳可行。 | 30% | |
(3)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過去之研究成果(若無共同主持人,則僅評量主持人即可)。 | 20% | |
(4)本計畫之經費編列是否合理? | 10% |
5. 與院外機構合作者:
依本院研究資源不外流原則,若與院外機構合作,請另行提供計畫申請說明切結書,俾利計畫審查。
6. 申覆:
院內計畫如經醫療志業核定未獲補助者,應於收迄審查結果通知後一週內以「申覆書」提出申覆,逾期恕不受理。
7. 院內計畫成果報告( Final Report ):
每一計畫應於執行期限結束後三個月內繳交成果報告(Final Report),未能按時繳交者,不得申請展延繳交期限,
且不予接受下一年度院內計畫之申請。
8. 院內計畫結案報告:
(1)請於計畫結束後二年內依辦法規定,將研究成果發表於國內外醫學相關雜誌,並依實際使用計畫經費,償還相對應之研究成果論文,一篇僅限償還一次,且一篇僅限一人使用。
另為鼓勵 Impact Factor 較高之論文,得以多篇計算:5≦IF<10 以 2 篇計算、10≦IF<20 以 4 篇計算、20≦IF 以 8 篇計算。
實際使用計畫經費 | 相對應之研究成果論文 |
80~60 萬 | 一篇擔任第一或通訊作者之 SCI 原著論文且 JCR 期刊排名 50%之前 |
59~21 萬 | 一篇擔任第一或通訊作者之 SCI 原著論文 |
20 萬(含)以下 | 一篇擔任第一或通訊作者之 SCI 論文,不限論文發表性質 |
(2)全人照護科部計畫繳交成果如下:
(A)計畫結束後二年內發表一篇與主題相關之SCI論文
(B)兩年內參加SNQ認證。
(C)繳交與醫學中心評鑑要求一致的成果報告。
五、計畫申請內容
*院內計畫全面採線上申請(https://hlwpr.tzuchi.com.tw/TZUCHIWPR/Login?ReturnUrl=%2fTZUCHIWPR%2f)
恕不接受紙本資料,敬請及早申辦,以免向隅。
*院內計畫申請書名詞說明-點此查看
六、其他申請細則與注意事項
相關辦法 | 連結或檔案 | 承辦人 | 分機 |
1.專題研究計畫補助辦法 | BAH00B021專題研究計畫補助辦法(23版) | 藍陳淯 | 15631 |
2.研究倫理委員會計畫申請作業 | http://hlm.tzuchi.com.tw/rec | 研究倫理委員會 | 12103 |
3.動物實驗申請及管理作業細則 | 動物實驗申請作業細則連結『BAH00B012動物實驗申請及管理作業細則(18)』 採紙本、系統送件(二擇一) 動物實驗線上系統連結:https://reurl.cc/aqR89Y 紙本送件資料:E6A0022867-0G動物實驗申請表 E6A0021I74-02動物實驗申請表(魚類專用) |
黃洛云 | 13041 |
4.生物﹝基因重組﹞ 實驗審查作業細則 | 生物﹝基因重組﹞實驗審查作業細則連結 『BAH00B049生物(基因重組)實驗審查作業細則(7)』 生物安全線上系統連結:https://bscesheet.tzuchi.com.tw/#/register |
鄧育賢 | 13118 |
5.院內計畫經費編列注意事項 | 經費編列注意事項 | ||
6.研究人員工作酬金暨雇主負擔費用參考表(僅供參考,各類助理相關保費請諮詢人力資源室) | 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 :https://reurl.cc/WxbDKk 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暨博士後研究員、兼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保險費分擔金額表 : 請參閱研究部網頁:https://hlm.tzuchi.com.tw/mr/index.php/formdata-homepage/research-projects-formdata |
*詳情亦可參考研究部網站:https://hlm.tzuchi.com.tw/mr/index.php/grants/tcrd
未盡事宜或相關疑問,請洽業務承辦人(分機15631),感恩!
民國115年度院內計畫徵求-小資研究計畫(First Step) |
一、115年度院內計畫執行期限: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二、申請收件截止日期:114年8月25日(一) 止(逾時不候)
三、申請人資格與經費上限
申請人資格 | 申請方式 | 經費補助上限 |
限本院編制內未曾主持(慈濟資金)任何研究計畫之主治醫師、醫事職類人員、第一年(含)以上之住院醫師 | 以口頭報告進行審理與評比(口頭報告時間將另行安排) | 10萬元 |
四、相關作業說明
1. 檢附計畫相關試驗同意函:
計畫涉及人體試驗、採集人體檢體、人類胚胎、人類胚胎幹細胞者,應檢附研究倫理委員會核准文件;涉及基因重組相關實驗者,應檢附生物安全會核准之基因重組實驗申請同意書;涉及基因轉殖田間試驗者,應檢附主管機關核准文件;涉及動物實驗者,應檢附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核准文件。核准文件未能於申請時提交者,須先提交已送審之證明文件。未提交核准文件之計畫,不得執行(如有異動,請依最新公告辦理)。
2. 管制藥品使用申請:
如主持人於院內計畫執行期間將使用一至四級之管制藥品,請先填具「醫藥教育研究試驗計畫使用管制藥品申請書」(至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181 下載),並準備計畫主持人之身分證明文件(職員證或身分證或在職證明之影本)、研究計畫書、管制藥品之用法、用量及需用數量之估算說明、申請使用之管制藥品相關文獻資料或業經其他相關機關審核同意文件影本,送至研究部,以便提交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備。
3. 申請件數相關須知:
申請本類型計畫者,不得申請其他類別型的院內計畫。
4. 研究計畫審查重點:
採口頭報告評比,評分項目與占比如下:【口頭報告時間另行安排】
評分項目 | 評分占比 |
創新性或重要性 | 30% |
執行的可行性 | 30% |
預期成果的達成率 | 10% |
內容是否分述(撰寫與口頭)清楚 | 30% |
5. 與院外機構合作者:
依本院研究資源不外流原則,若與院外機構合作,請另行提供計畫申請說明切結書,俾利計畫審查。
6. 研究計畫成果及結案報告:
(1)每一計畫應於執行期限結束後三個月內繳交成果報告(Final Report),未能按時繳交者,不得申請展延繳交期限,且不予接受下一年度院內計畫之申請。
(2)依管理辦法5.17.5規定,以繳交之成果報告(Final Report)作為辦理結案。
(3)計畫結束後,歡迎參與當年度舉辦之院內研究成果發表會口頭報告,發表優良研究成果,將予以獎勵。
五、計畫申請內容
*院內計畫全面採線上申請(https://hlwpr.tzuchi.com.tw/TZUCHIWPR/Login?ReturnUrl=%2fTZUCHIWPR%2f)
恕不接受紙本資料,敬請及早申辦,以免向隅。
*院內計畫申請書名詞說明-點此查看
六、其他申請細則與注意事項
相關辦法 | 連結或檔案 | 承辦人 | 分機 |
1.專題研究計畫補助辦法 | BAH00B021專題研究計畫補助辦法(23版) | 藍陳淯 | 15631 |
2.研究倫理委員會計畫申請作業 | http://hlm.tzuchi.com.tw/rec | 研究倫理委員會 | 12103 |
3.動物實驗申請及管理作業細則 | 動物實驗申請作業細則連結『BAH00B012動物實驗申請及管理作業細則(18)』 採紙本、系統送件(二擇一) 動物實驗線上系統連結:https://reurl.cc/aqR89Y 紙本送件資料:E6A0022867-0G動物實驗申請表 E6A0021I74-02動物實驗申請表(魚類專用) |
黃洛云 | 13041 |
4.生物﹝基因重組﹞ 實驗審查作業細則 | 生物﹝基因重組﹞實驗審查作業細則連結 『BAH00B049生物(基因重組)實驗審查作業細則(7)』 生物安全線上系統連結:https://bscesheet.tzuchi.com.tw/#/register |
鄧育賢 | 13118 |
5.院內計畫經費編列注意事項 | 經費編列注意事項 |
*詳情亦可參考研究部網站:https://hlm.tzuchi.com.tw/mr/index.php/grants/tcrd
未盡事宜或相關疑問,請洽業務承辦人(分機15631),感恩!
民國115年度院內計畫徵求-醫事職類部門年度計畫 |
一、115年度院內計畫執行期限: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二、申請收件截止日期:114年8月25日(一) 止(逾時不候)
三、申請人資格與經費上限
本院醫事職類人員 | 申請方式 | 經費補助上限 |
護理、藥事、醫事放射、醫事檢驗、物理治療、職能治療、呼吸治療、臨床心理、營養、聽力、語言治療 | 由部門主管推薦並核示 | 非實驗性研究10萬元整 實驗性研究20萬元整 |
※依專題研究計畫補助辦法5.18條文:
(一)年資滿八年(V8 以上)之主治醫師,申請院內計畫需出示前一年度國科會或國衛院計畫之申請
(114年院內計畫為緩衝期,115年院內計畫正式實施)
(二)其餘符合申請院內計畫資格人員連續執行三年院內計畫者,若未申請院外計畫(國科會、國衛院、衛福部),不得申請第四年之院內計畫,隔一年方得提出申請。
意指,院內計畫連續執行三年者,須提供前一年有申請院外計畫之佐證,方可申請第四年之院內計畫(申請人不具備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申請資格之年度,不列入計算)。例如:已連續執行112、113、114年度院內計畫之主持人,如欲申請115年度院內計畫,請提出申請114年度國科會計畫之證明或審查意見。
四、相關作業說明
1. 檢附計畫相關試驗同意函:
計畫涉及人體試驗、採集人體檢體、人類胚胎、人類胚胎幹細胞者,應檢附研究倫理委員會核准文件;涉及基因重組相關實驗者,應檢附生物安全會核准之基因重組實驗申請同意書;涉及基因轉殖田間試驗者,應檢附主管機關核准文件;涉及動物實驗者,應檢附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核准文件。核准文件未能於申請時提交者,須先提交已送審之證明文件。未提交核准文件之計畫,不得執行(如有異動,請依最新公告辦理)。
2. 管制藥品使用申請:
如主持人於院內計畫執行期間將使用一至四級之管制藥品,請先填具「醫藥教育研究試驗計畫使用管制藥品申請書」(至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181 下載),並準備計畫主持人之身分證明文件(職員證或身分證或在職證明之影本)、研究計畫書、管制藥品之用法、用量及需用數量之估算說明、申請使用之管制藥品相關文獻資料或業經其他相關機關審核同意文件影本,送至研究部,以便提交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備。
3. 申請件數相關須知:
(1)藥事、醫事放射、醫事檢驗、物理治療、職能治療、呼吸治療、臨床心理、營養、聽力、語言治療等部門,每年度各保障核定執行計畫一件;護理部門保障核定研究計畫至多四件。
(2)每一主持人一年得申請一件院內計畫;若欲申請第二件,其第二件計畫必須為不同類別型計畫,且審查分數必須在該類型計畫之前15%內(含)方可。本年度院內計畫展延者,不得申請下一年度院內計畫。
4. 研究計畫審查重點:
包括研究主題之重要性與創新性;計畫撰寫之完整性及妥適性;實驗設計及重要研究方法之可行性;預期成果在學術上或實用上之價值;主持人研究能力及經驗(以國科會生科司學術研究績效表呈現為準);文獻蒐集之完備性及對國內外相關研究現況是否清楚了解;研究人力配置、儀器、經費之申請額度及執行期限之合理性。
※評分項目與占比:
審查要點 | 佔比 | 審查評分意見表 |
(1)本計畫研究主題(目標)之重要性、預期成果在學術上或應用上之價值。 | 40% | E6A0021C63-01計畫審查評分意見表 |
(2)本計畫所擬步驟及方法是否周詳可行。 | 30% | |
(3)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過去之研究成果(若無共同主持人,則僅評量主持人即可)。 | 20% | |
(4)本計畫之經費編列是否合理? | 10% |
5. 與院外機構合作者:
依本院研究資源不外流原則,若與院外機構合作,請另行提供計畫申請說明切結書,俾利計畫審查。
6. 申覆:
院內計畫如經醫療志業核定未獲補助者,應於收迄審查結果通知後一週內以「申覆書」提出申覆,逾期恕不受理。
7. 院內計畫成果報告( Final Report ):
每一計畫應於執行期限結束後三個月內繳交成果報告(Final Report),未能按時繳交者,不得申請展延繳交期限,
且不予接受下一年度院內計畫之申請。
8. 院內計畫結案報告:
醫事職類部門保障計畫者請於計畫結束後二年內繳交一篇符合教學醫院評鑑標準之學會發表。
五、計畫申請內容
*院內計畫全面採線上申請(https://hlwpr.tzuchi.com.tw/TZUCHIWPR/Login?ReturnUrl=%2fTZUCHIWPR%2f)
恕不接受紙本資料,敬請及早申辦,以免向隅。
*院內計畫申請書名詞說明-點此查看
六、其他申請細則與注意事項
相關辦法 | 連結或檔案 | 承辦人 | 分機 |
1.專題研究計畫補助辦法 | BAH00B021專題研究計畫補助辦法(23版) | 藍陳淯 | 15631 |
2.研究倫理委員會計畫申請作業 | http://hlm.tzuchi.com.tw/rec | 研究倫理委員會 | 12103 |
3.動物實驗申請及管理作業細則 | 動物實驗申請作業細則連結『BAH00B012動物實驗申請及管理作業細則(18)』 採紙本、系統送件(二擇一) 動物實驗線上系統連結:https://reurl.cc/aqR89Y 紙本送件資料:E6A0022867-0G動物實驗申請表 E6A0021I74-02動物實驗申請表(魚類專用) |
黃洛云 | 13041 |
4.生物﹝基因重組﹞ 實驗審查作業細則 | 生物﹝基因重組﹞實驗審查作業細則連結 『BAH00B049生物(基因重組)實驗審查作業細則(7)』 生物安全線上系統連結:https://bscesheet.tzuchi.com.tw/#/register |
鄧育賢 | 13118 |
5.院內計畫經費編列注意事項 | 經費編列注意事項 | ||
6.研究人員工作酬金暨雇主負擔費用參考表(僅供參考,各類助理相關保費請諮詢人力資源室) | 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 :https://reurl.cc/WxbDKk 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暨博士後研究員、兼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保險費分擔金額表 : 請參閱研究部網頁:https://hlm.tzuchi.com.tw/mr/index.php/formdata-homepage/research-projects-formdata |
*詳情亦可參考研究部網站:https://hlm.tzuchi.com.tw/mr/index.php/grants/tcrd
未盡事宜或相關疑問,請洽業務承辦人(分機15631),感恩!
民國115年度正子造影檢查之前測研究計畫徵求 |
一、申請收件截止日期:114年8月25日(一) (逾時不候)
二、申請資格:全院各科主治醫師
三、申請條件
前測研究計畫:申請人認為正子造影檢查可作為其他疾病檢查、但無法確定是否可行,故於提出正式研究計畫前,
先用小規模病人人數進行前測。(待確認可行性後再提出正式研究計畫)
四、開放項目
[F18]FDG
五、申請限制
1.同一次申請至多開放 5 位病例進行正子造影檢查;若超過 5 位病例,建請醫師提出正式研究計畫。
2.必須先與核醫科主治醫師討論後提出,其計畫之共同主持人其中一位須為核醫科主治醫師。
六、收費標準及費用歸屬
依據97年3月14日已核准之「正子造影檢查服務量及設備使用效益提昇建議案」,
上級裁示收費標準如下,並將費用歸為申請單位之研究發展費。
檢查項目 | [F18]FDG |
收費標準 | 16,000元/人次 |
七、相關作業說明
1. 申請流程:
(1)經研究倫理委員會審查並獲取同意函:
填具「正子造影檢查之前測研究計畫申請書」(如下附檔),並依據研究倫理委員會規定,至iIRB線上申請系統
(https://bioit.trc.ibms.sinica.edu.tw/hualien-irb/login)提出人體試驗審查申請,審查同意後取得核准同意函。
(2)經研究部公開徵求並彙整上呈院長室:
檢附「正子造影檢查之前測研究暨特殊案例研究計畫申請書」(如上附檔)正本及其電子檔,連同審查同意函影本送至研究部,由研究部統一彙整上呈院長室獲准後,會辦財務室、醫事室、核醫科及研究倫理委員會。
2. 執行作業:(排程、批價及檢查)
(1)申請人可一次或分批提出檢查名單,於確認檢查名單後,填寫「正子造影檢查前測研究計畫之檢查申請單」
(如下附檔)與檢查名單中每位病人已簽署之「受試者同意書」影本及正子造影檢查同意書正本後送核醫科排程。
(2)核醫科確認申請人表單及檢附文件齊全且無超過該項研究計畫之核准案例數後將進行排程,除於申請單上註記病人檢查日期、通知申請人病人檢查日期及檢查前注意事項外,另將申請單送醫事室核醫科書記處。
(3)檢查當日,病人先行到醫事室核醫科書記處報到,書記依據申請單上之名單確認病人身分後,再予以批價(收費標準詳見上述收費標準及費用歸屬),並將病人已簽署之正子造影檢查同意書歸入病歷。其後檢查作業流程比照一般病人進行。
3. 結案作業:
研究部將於計畫收案截止日後三個月內發出結案通知,請申請人填具「正子造影檢查前測研究計畫結案報告單」(如下附檔),並檢附研究倫理委員會結案所需之文件資料,經單位主管簽核後送交研究部,由研究部轉知核醫科與研究倫理委員會。
4. 注意事項:
計畫執行中之期中報告、研究計畫變更或提前終止等,亦請依據研究倫理委員會之相關規定辦理,計畫變更或提前終止除提交研究倫理委員會,另請同時知會研究部。
八、相關訊息亦可連結至研究部網站:https://hlm.tzuchi.com.tw/mr/index.php/grants/tcrd
九、如有疑義請洽核醫科:劉淑馨主任(分機12020/簡碼11890)
學術倫理規範 |
一、國科會研究誠信電子報各期目錄及各年度案例
https://www.nstc.gov.tw/ori/ch/detail/e1abaa4d-e416-4803-9857-78d689ab579c
- 國科會處理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彙整表:(部份案例)
以下摘錄與「撰寫研究計畫」相關者:
序號 | 違反態樣 |
3 | 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內容有大量文字與所指導學生之碩士論文相同,未以自己的文字敘述,且未引註該學生之碩士論文。 |
4 | 所提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將本會補助其他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研究成果之專書列入個人資料表著作目錄,該專書大量文字夾譯夾作,雖有部分註明出處,但極多篇幅未依學術慣例適當地加以引註及以譯代作,難以區別。 |
8 | 發表之著作絕大部分抄襲他人之博士論文,並將該著作列為個人著作目錄,申請本會專題研究計畫。 |
9 | ABC 3 人所提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內容雷同:A所提計畫書內容之研究方法與C所提計畫書之研究方法雷同,並未註明資料出處,構成抄襲;B及 C 所提之 2 件計畫書內容之研究方法及背景說明雷同,B所提計畫書之全部研究內容為C計畫書研究內容之一部分,並將C列為其計畫之共同主持人,重複向本會申請補助,卻未於計畫書中敘明,有蓄意隱瞞之情事;另C未於計畫書中敘明其所提計畫書內容已涵蓋B部分,蓄意隱瞞及誤導為 2 件計畫。 |
12 | 所提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計畫多處內容逐句譯自他人之專書,未清楚引註,等同抄襲,且未清楚區別何者為申請人自己或他人之研究構想與敘述文字,有以翻譯作為研究之情形。 |
13 | 專題計畫申請書內容文獻探討部分,大量逐字抄錄官方網站資料,且未依學術慣例詳細引註。 |
14 | 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抄襲他人之碩士論文;另有圖片係篡改他人實驗數據,蓄意影響審查結果。 |
15 | 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內容、研究成果報告及發表之論文,三者明顯且蓄意抄襲他人未發表之論文,且未切實執行專題研究計畫。 |
16 | AB 2 人分別與 C 共同申請本會專題研究計畫(C 均列名共同主持人),A 與 B 之計畫書分別抄襲 C 與他人共同發表之 2篇論文,該 2 份計畫書均未註明來源;C 所發表之該 2 篇論文係前已分別獲得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之研究成果。 |
17 | AB 2 人所提 2 件研究計畫申請書內容雷同,研究經費亦完全相同,並互為共同主持人,僅將計畫名稱稍作修改,分別向本會不同學門申請專題研究計畫補助,未在計畫申請書中說明,蓄意誤導為 2 件計畫。 |
18 | AB 2 人所提 2 件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內容雷同,B所提計畫書將A列為共同主持人,而A所提計畫書未將B列為共同主持人,且依計畫申請書簽名日期判斷,B之計畫書較先提出,故A有重複向本會申請補助及誤導為兩件計畫之情事。 |
19 | AB 2 人所提 2 件本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之中英文摘要及研究計畫內容雷同,A 將 B 列為協同研究人員,惟未事先徵得其同意,致提出雷同之計畫書;B 原申請其任職機構之研究計畫時,曾徵得其與 A 國科會計畫書所列之共同研究人員C 與 D 之同意,擔任該計畫之研究人員,惟 B 以同一研究計畫書向本會申請計畫,將 C 及 D 列為協同研究人員,卻未再告知該 2 人,有程序上之瑕疵;C 及 D 提供 A 撰寫計畫書之資料,未告知 A 該資料之來源,致其不當使用,並造成 A與 B 所提計畫有諸多雷同。 |
20 | 所提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以相同計畫書同時向本會工程處及人文處提出申請,違反其所簽署之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聲明書內容,對學術倫理規範認識嚴重不足。 |
21 | 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所附「生物處研究人員研究表現指數(RPI)統計表(表 B)」填列之幾篇著作未依規定填列期刊之卷數及頁數,經通知補正後,再予以審查,並無該幾篇論文,蓄意以假造資料影響審查結果。 |
22 | 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所附個人資料表之著作目錄有數篇論文篡改作者姓名,另於該著作目錄中,將未被接受之論文列為已被接受論文,並列入計算 RPI 值,足以影響審查結果。 |
26 | 申請專題研究計畫所附 2 篇已發表論文,將同一研究成果分別以中文及英文方式發表在國內雜誌及國外期刊,後發表之論文未註明曾以另一語文於某雜誌發表。 |
27 | 個人資料表著作目錄假造一專書,呈現不實。 |
30 | 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係由指導之博士生所撰寫,自己卻掛名為計畫主持人,又支持並推薦該博士生將前揭已提出申請之計畫書內容,再向本會申請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 |
31 | 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內容及所繳交之研究成果報告,均由他人所撰寫,再由計畫主持人潤飾文字及修正,撰寫者撰寫計畫書及成果報告過度引用網站相關資料及他人碩士論文,未詳細註明出處,計畫主持人對計畫書及成果報告之撰寫未盡責任,且對撰寫者之教導及訓練不足。 |
二、本院「學術倫理規範及論文查核辦法」
三、國科會學術倫理相關規範(含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及對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
請詳閱,國科會網頁連結: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list/7e00ab5c-80ad-4115-b76f-6668b8ec5a7c?l=ch
四、學術倫理教育訓練課程作業細則
*詳情亦可參考研究部網站:https://hlm.tzuchi.com.tw/mr/index.php/education/academic-ethics
未盡事宜或相關疑問,請洽研委會「學術倫理審查小組」執行秘書-劉馨慈副研究員(分機12132),感恩!
申請人請注意各項規則 |
一、評分方式:
1.新進人員的研究計畫獨立排名、評比。(通過率將會提升!)
2.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過去之研究成果列入評分,占比20%。
3.經費編列是否合理列入評分,占比10%。
二、各類型計畫申請資格及研究經費補助上限:
申請人請務必詳閱各計畫申請注意事項,資格不符或文件不齊將不予受理。研究經費請勿浮編!
三、經費編列項目說明:
1.105年度起,院內計畫不收管理費;
2.107年度起,研究人力費、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含醫材及藥品費與其他費用)合併成「業務費」。
(請使用最新版的計畫申請書,以免誤編經費而遭退件!)
四、相關同意函繳交期限:
核定通過之計畫,須在6月30日前繳齊計畫相關試驗同意函(如IRB同意函),否則將撤銷計畫。
五、結案年限:
1.依計畫補助辦法5.17規定辦理繳交結案論文,應於計畫執行結束後2年內。
2.申請人如未於規定時限內完成計畫成果報告或結案論文繳交者,不得申請下一年度之院內計畫補助及不得使用院外計畫補助款。
3.停權者須有實際使用計畫經費相對應之研究論文發表且完成償還,方可恢復申請院內計畫。無法以論文償還者,若繳回實際使用計畫經費,得以復權。
4.共同主持人不得代償論文。
*詳情亦可參考最新版之「專題研究計畫補助辦法」。
未盡事宜或相關疑問,請洽業務承辦人(分機15631),感恩!
(以上資料可查看於2025/06/09 Notes全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