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長期照顧服務

  1. 失能身心障礙者

  2. 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

  3. 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4. 65歲以上失能老人

  5. 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的獨居老人/虛弱老人

  1. 照顧及專業服務 : 居家照顧.社區照顧.專業服務

  2. 交通接送服務 : 協助往返醫療院所就醫或復健

  3. 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 居家生活用輔具購置或租借

  4. 喘息服務 : 提供家庭照顧者獲得休息時間

  1. 花蓮縣長照管理中心 03-8226889 

  2. 長照服務專線 1966

 

二、老人經濟補助 

中低收入戶老人  特別照顧津貼

中低收入戶老人 裝置假牙補助

年滿65歲以上老人或55歲以上原住民設籍花蓮縣,經醫師評估缺牙需裝置活動假牙,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2、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3、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4、經各級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

5、申請窗口: 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03-8227171 #383

 

中低收入戶老人 生活津貼

  1. 未達最低收生活費1.5倍者,補助金額7,759元

  2. 未達最低收生活費2.5倍者,補助金額3,879元

 

弱勢老人醫療及重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 

  1. 年滿65歲長者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並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資格者。

  2. 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或符合中低收入資格者。

  3. 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

 

三、老人公費安置

  1. 公費安養

  2. 公費養護

  3. 公費長期養護

  4. 公費失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