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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名稱 |
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 花蓮慈濟醫院 |
門診時間 |
進<網路掛號>系統,預約掛號職業醫學科。 |
看診醫師 |
劉鴻文醫師、吳彬安醫師、林純吉醫師 |
聯絡電話 |
03-8561825分機12144、12517、03-8462972 |
聯絡人 |
王小姐、李小姐 |
地址 |
97002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707號 |
特色 |
肌肉骨骼疾病、職場預防醫學與健康促進 |
傳真 |
03-84629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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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b.me/coh.tzh |
案例一
工作內容
個案自民國64年起,在某廠內工作,於民國67年12月期間暴露於較高輻射劑量,根據體外輻射暴露監測記錄,約為伽馬輻射全身體外1652.5毫侖目。
發病過程
個案於民國68年至83年間出現白血球與血小板數量逐漸減少的趨勢,曾於民國69年1月至醫院檢查,經醫師診斷為次發性白血球及血小板減少;民國91年12月再經醫院骨髓組織切片檢查診斷為再生不良性貧血。個案退休後,於民國96年9月至11月於醫院之血液檢查結果顯示白血球與血小板數量低下。
相關醫學資料
根據醫學文獻,人體游離性輻射暴露劑量超過1西弗,可能造成急性效應如骨髓之造血器官受損以致白血球、紅血球與血小板數量減少或功能異常、胃腸道之上皮細胞損傷、及中樞神經系統受損等,或者慢性效應如白血病等一些惡性腫瘤、白內障、不孕、及染色體異常或遺傳基因突變而產生後代子孫的遺傳性疾病等;台灣地區曾追蹤鈷60輻射污染鋼筋教室內長期暴露於低劑量游離性輻射(小於100毫西弗)後之幼稚園與國小兒童的血液檢查情形,該研究報告顯示有顯著的持續性白血球低下。
游離輻射引起次發性白血球及血小板低下之預防與治療
預防方法
1.體外曝露防護四原則: 時間、距離、屏蔽、衰變。
2.體內曝露防護三原則: 減少吸收、增加排泄、防止滯留。
3.採用適當防護裝具: 面具、防護衣、濾層、長柄工具。
4.養成良好安全習慣: 離開作業環境時應沐浴或洗手,自行偵檢手足。
為保障勞工健康與勞動力,勞動部於全國六大醫療照護區域(臺北、北、中、南、高屏及東區)設置17家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及86家職業傷病診治網絡醫院,結合各地區醫院職業醫學科之服務量能,建構職業傷病防治網絡,提供勞工更友善便利之職業傷病診治服務;而花蓮慈濟醫院為東部唯一的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由職業醫學科劉鴻文主任,帶領著中心的個案管理師為東部勞工朋友提供整合性、可親性的各項醫療服務。
民國95年起進一步承接「東區職業傷病診治中心」計畫,逐步建立標準化之職業傷病診治流程,提供職業傷病診治、個案管理、職災權益諮詢、職災勞工復工、配工建議,並協助轉介工作能力評估、職能復健、職能重建、勞資爭議調解等服務;自98年起更名為「東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於100年增設過勞諮詢門診、101年增設職場母性健康評估與配工諮詢門診,與精神科醫師合作試辦職災勞工心理諮商服務等。105年起與院內專科醫師(骨科、婦產科、胸腔內科等)建立疑似職業傷病轉介機制,有效提高院內個案轉介率;107年起協助建立宜蘭縣職業醫學科與宜蘭縣工作能力強化中心之轉介機制;108年起協助宜蘭新網絡醫院建置院內職業傷病轉介機制,及輔導原網絡醫院定期檢討院內轉介成效;109年起於台東關山慈濟醫院、花蓮玉里慈濟醫院開立職業醫學科門診,協助偏遠地區職災勞工就近診斷職業傷病及治療;110年度職業傷病院內轉介機制新增院內專科醫師(心臟內科、身心醫學科);111年度轉型職業傷病診治認可醫療機構,設置職業傷病醫療委員會;112年度成立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以及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並協助台東馬偕醫院新網絡醫院建置,提供職災勞工可近性與可及性之區域職業傷病診治服務;113年為拓廣職災職能復健之可親性,與門諾醫院壽豐分院、部立花蓮醫院、部立台東醫院、台東馬偕醫院復健科合作,築成「職災職能復健網絡」,除職業傷病診治外,亦積極推動災後勞工復健、復工服務。
年份 |
中心變遷 |
服務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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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 |
花蓮慈濟醫院承接 東區職業傷病診治中心 |
建立標準化流程,提供職業傷病診治、個案管理、勞保職災權益諮詢、職災勞工復工、配工建議,並協助轉介工作能力評估、職能復健、職能重建、勞資爭議調解等服務 |
98年 |
更名東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 |
- |
100年 |
開設過勞門診 |
職場勞工身心健康,維護勞動權益 |
101年 |
開設職場母性健康評估與配工諮詢門診 |
提供女性工作者工作狀況與危害暴露評估之相關諮詢服務 妊娠期間之母體與胎兒獲得妥善保護 |
多團隊專業的合作 |
精神科專科醫師合作試辦職災勞工心理諮商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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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 |
於104年1月因人事異動服務中斷 104年7月起由劉鴻文醫師團隊接續服務 |
由乙類改承接丙類防治中心 延續過去之服務 |
維繫東區網絡醫院 |
接續與東區網絡醫院之合作,包含羅東聖母醫院、羅東博愛醫院、衛生福利部台東醫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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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 |
多團隊專業的合作 |
與院內專科醫師(骨科、婦產科、胸腔內科等)建立疑似職業傷病轉介機制,有效提高院內個案轉介率 |
台東縣網絡醫院異動 |
衛生福利部台東醫院於105年8月因人事異動服務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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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 |
擬定完善院內推廣計畫 |
維繫院內疑似職業傷病轉介機制 |
107年 |
網絡醫院:提供職業傷病勞工可近性與持續性 |
羅東博愛醫院新成立工作能力強化中心 |
建立宜蘭縣職業醫學科與宜蘭縣工作能力強化中心轉介之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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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維繫東區網絡醫院 |
接續與東區網絡醫院之合作,再次與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原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維繫網絡醫院關係 |
推廣網絡醫院院內轉介 |
協助宜蘭地區網絡醫院建置院內職業傷病轉介機制,及輔導員網絡醫院定期檢討院內轉介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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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團隊專業的合作 |
維繫院內疑似職業傷病轉介機制 新增神經外科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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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 |
由中心主動拓展網絡醫院 |
由中心醫師主動至南花蓮、台東縣開診 新增台東縣關山慈濟醫院、花蓮縣玉里慈濟醫院為網絡醫院 協助偏遠地區及台東縣職災勞工就近診斷職業傷病與治療的重要管道 |
辦理偏鄉地區巡診宣導活動 |
就偏鄉地區、漁港等職業醫學門診服務缺乏區域,推廣職業傷病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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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基層醫療院所合作 |
與院外基層醫療院所(何裕鈞骨科診所、北國泰診所、南國泰診所)建立合作轉介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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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團隊專業的合作 |
維繫院內疑似職業傷病轉介機制 新增復健科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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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 |
新增基層醫療院所、偏鄉及漁港合作 |
規劃推動偏鄉地區、漁港適合之職業傷病服務模式 與吉安鄉衛生所、成功鎮衛生所、關山鎮衛生所、花蓮市衛生所、新港區漁會建立轉介連結 |
多團隊專業的合作 |
院內轉介機制新增「心臟內科」、「身心醫學科」參與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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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
設置職業傷病醫療委員會 |
協助職災勞工全人、全隊、全程之跨科部完整的診治整合性服務 |
112年 |
職業傷病診治認可醫療機構 |
依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73條,依據過去發展經驗,辦理職業傷病診治整合服務中心業務 |
由中心主動拓展網絡醫院 |
新增台東縣台東馬偕醫院為網絡醫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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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 |
拓展職災職能復健網絡 |
新增台東馬偕醫院、部立台東醫院、門諾醫院壽豐分院、部立花蓮醫院為職能復健強化訓練機構網絡 |
113/04/25 東區服務網絡聯繫會議 |
113/04/19~21 環境暨職業醫學研討會發表 |
112/11/19 人造石產業宣導 |
112/11/09 製造業工人常見的職業病與預防宣導 |
112/10/19 職業傷病防治與保護宣導會 |
112/08/21 石材中心宣導活動 |
112/07/22 台東太麻里鄉義診關懷行 |
112/05/27 花蓮縣鶴岡義診關懷行 |
112/04/23 職業衛生暨職業醫學國際學術研討會發表 |
112/02/01 職業傷病診治認可醫療機構揭牌 |
111/08/31 東區職業傷病防治研習會 |
111/07/14 漁港宣導活動 |
111/04/27 職業性塵肺症診斷治療及評估研討會 |
111/04/23 全國職業傷病網絡整合性防治成果發表會 |
110/10/12 關山鎮偏鄉宣導 |
110/09/14 關山鎮衛生所宣導連結 |
110/09/03 新港區漁會宣導活動 |
110/08/11 東區職業傷病防治研習會 |
110/05/05 個案管理服務交流會議 |
110/04/03 職業性肌肉骨骼疾病診斷暨個案研討會 |
案例 : 疑似長期搬運重物上下樓梯導致退化性腰椎側彎、腰椎狹窄症
案例一
工作內容
個案是55歲男性,擔任專業潛水救難人員約10年,主要工作內容為定期進行潛水訓練和不定期之急難搜救任務。潛水訓練一次約兩天,為水肺潛水,若有急難搜救任務時常急速下潛或上升,平均潛水次數,每日1-3次;潛水時間,每次20分;潛水深度,約30公尺深。
發病過程
個案於某次潛水訓練或水下搜救後即常有胸悶及耳鳴現象,某次進行例行性救難潛水訓練後,開始有複視、耳鳴、下背痛、上肢關節疼痛及胸悶不適等症狀,於是至醫院潛水醫學科就醫,進行高壓氧治療。
相關醫學資料
診斷過程:經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根據流行病學之資料,因為個案工作中長時間處於異常氣壓,明顯增加減壓症的機會,由於下潛時,水壓增加,體內存有空氣的耳朵、鼻竇、肺臟、腸胃道等組織器官,受到水壓壓力體積變小,上升時水壓減少,體積擴張,若耳朵、腸胃道氣體流通阻塞,就有擠壓傷害易造成頭昏、胸悶、呼吸困難、咳血等症狀,因此判定個案之職業性潛水夫症與其工作具有相關性,為職業病。
減壓症(潛水夫症)之預防與治療
預防方法
1.從事潛水夫、水下工作者或壓力式坑道工作者,若其工作牽涉到增壓與減壓過程時,皆須要經過詳細體檢,若有肥胖或其他疾病,如心血管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癲癇或骨折病史等,則較不適從事本工作。
2.需接受增壓與減壓標準流程的教育訓練。
治療方法
以高壓氧治療為主。
「職業災害」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條第5款,係指:「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工作者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該所稱職業上原因,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指隨作業活動所衍生,於勞動上一切必要行為及其附隨行為而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者」。
「通勤職災」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 第4條第1項規定:「被保險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勞動場所,或因從事二份以上工作而往返於勞動場所間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 」故勞工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除私人行為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第17條規定之一者外,視為職業傷害(仍應依個案事實認定)。
勞工不幸發生職災,除緊急就醫治療外,應儘快告知雇主,以利雇主提供相關協助及進行「事業單位職災通報」,或勞工本身有相關服務需求,可藉由「職業傷病通報系統」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職業災害勞工專業服務人員儘早介入,提供職能復健、復工評估、勞政社政福利資源等協助。
步驟1 立即就醫
發生職災後,應主動告知雇主或單位主管重要資訊,例如:職災發生日期時間、職災發生時狀況等,並以職災身分就醫,且保留相關紀錄、收據。
步驟2 職災通報
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雇主應即採取必要之急救、搶救等措施等,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規定,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職災勞工如重建服務相關需求時,可透過「職業傷病通報系統」進行通報,後續將由職災勞工個案主動服務專業服務人員提供協助。
→→職災通報系統→→https://nodis.osha.gov.tw/main
步驟3 職業傷害/職業病認定
欲申請職業傷病的認定,可尋求本院職業醫學科門診,接受職業專科醫師評估與診斷。
步驟4 瞭解自身權益
主動或透過公司瞭解職災勞工相關權益,例如:公傷病假、復工協助、職災給付或津貼補助等;若有疑問,可電洽本中心或相關專業服務人員。
步驟5 申請職災給付
得依規定,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請領職災醫療、傷病、失能、死亡或失蹤給付。其中,傷病給付建議按月提出申請。
→→職災相關給付→→https://www.bli.gov.tw/0100088.html
步驟6 醫療處遇
隨著身體的逐步恢復,除遵循醫療處遇及介入外,應於治療、休養及復健狀況相對穩定後,接受復配工評估,以確認合宜的休養天數或配工的時機點。
步驟7 進行復工前準備
持續配合或定期參與醫療單位之醫療及復健。
與雇主指派專人聯繫,主動說明職業傷病復原狀況及所需要的協助。
與公司討論預計的復工日期,向本院職能復健專業機構申請「復工計畫協助」。
步驟8 積極配合復工計畫執行
積極與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討論復工期程,與個案管理師、雇主共同解決復工計畫執行時所出現的問題,並配合規劃。
參與復工計畫會議,並向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或相關專業人員,提供職務所需要的能力要求,並告知後續可能的實際工作內容。
步驟9 復工
透過「復工計畫」及雇主職務安置後,順利重返職場;若有復工的困難,需要其他專業服務的協助,可主動尋求專業服務人員提供協助。
→→地方政府個案服務名單→→https://www.coapre.org.tw/accidents-mechanism-case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 https://www.coapre.org.tw/accidents-occurs
『職業災害』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條第5款,係指:「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工作者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該所稱職業上原因,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指隨作業活動所衍生,於勞動上一切必要行為及其附隨行為而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者」。
「通勤職災」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 第4條第1項規定:「被保險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勞動場所,或因從事二份以上工作而往返於勞動場所間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 」故勞工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除私人行為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第17條規定之一者外,視為職業傷害(仍應依個案事實認定)。
勞工不幸發生職災,除緊急就醫治療外,應儘快地告知雇主,以利雇主提供相關協助及進行 「事業單位職災通報」 ,或勞工本身有相關服務需求,可藉由 「職業傷病通報系統」 ,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職業災害勞工專業服務人員儘早介入,提供職能復健、復工評估、勞政社政福利資源等協助。
係指勞工在執行職務時受到的立即性傷害,採取事實認定,例如:小喜在工廠工作時手指不小心被機器捲入,導致手指斷裂,即為職業傷害。
係指在執行職務過程中暴露在某些危害因子中,累積下來導致身體產生的疾病,須經「職業醫學科醫師」評估及診斷。大多因工作中,暴露於化學性、物理性、生物性、人因性及其他危害因子所導致的疾病,例如:小蘭長期處於強烈之噪音工作環境中,最後導致聽力損失,即可能為職業疾病。
職業病的判定應同時符合以下5大準則,除先要有醫學上確定診斷的疾病外,還必須判斷其與工作相的致病因子是否存在及工作相關致病因子的合理性,同時也要判斷此疾病是否主要為職業的因素所引起,並排除其他非職業因素所引起之可能性。
1. 疾病的證據:應有客觀的疾病臨床表現,可提供的資料包含過去病史、就醫紀錄、檢查報告等。
2. 職業暴露的證據:係指疾病的發生與暴露物質的相關性,確認工作中是否暴露於化學性、物理性、生物性、人因性或社會心理性危害。
3. 符合時序性:指在過去未有該疾病,但在從事該工作後過一段時間才發病(即暴露在前、疾病在後)。
4. 符合人類流行病學已知的證據:經流行病學,證明該疾病與工作暴露具有相當強度的相關性。
5. 排除其他可能致病的因子:除了上述的考量因素外,亦考量其他非職業因素引起疾病的可能,以判斷疾病的發生是因職業因素引起。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 https://www.coapre.org.tw/accidents-injuries
案例: 疑似長期超時工作導致憂鬱症
案件背景陳述
勞工基本資料
個案為50歲之男性,擔任塑膠成型機台操作員,個案負責塑膠射出成型機台之操作,每日工作約12小時。個案於該公司工作第6年開始出現失眠、焦慮症狀,A醫院精神科診斷為:睡眠障礙、焦慮症、重度憂鬱症,症狀出現4個月後,於下班返家途中字橋上躍下自殺,被送往B醫院接受緊急手術,出院後陸續於醫院、復健診所進行追蹤。C醫院亦診斷為重度憂鬱症,並開始服用抗憂鬱藥物治療,本案經職業疾病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執行職務所致疾病」。
案例一
工作內容
於民國89年8月前往某開發公司擔任業務一職,負責休閒旅遊業務開發工作,往後因業績表現亮眼,陸續升任業務副理及業務經理等管理職務,民國91年起因公司業務緊縮及部門合併裁員,個案工作範圍除單純的業務內容還需負責行政工作,迄93年11月遭強迫解雇。
發病過程
民國93年5月起工作上陸續遭遇組織變動及人事壓力,於93年10月診斷為精神官能性憂鬱症及重鬱症。於93年10月至98年6月共計至醫院診療18次。
相關醫學資料
依據『工作相關心理壓力事件引起精神疾病認定參考指引』,個案「遭受嚴重惡意刁難、欺侮及暴力行為之心理壓力強度」,其心理壓力強度為Ⅲ。「突然之強迫退休」,其心理壓力強度為Ⅲ。
憂鬱症之預防與治療
預防方法
1.減少外在壓力、降低內在的壓力。
2.留意壓力極限。
3.尋找良好的社會支持。
4.學習壓力調適的方法與技巧。
5.求助專業人員。
治療方法
藥物治療及心理諮商。
疑似長期搬運重物導致腰椎椎間盤膨出合併神經壓迫
案例一
工作內容
個案是29歲男性,擔任某工程公司的水管工,其主要工作為在地下一層深度的汫溝內埋設水管(外直徑約為1.3公尺)。
發病過程
個案在某個星期日加班工作,在地下一層深度的汫溝內埋設水管(外直徑約為1.3公尺)作業時,突然發生路面坍塌,個案當場被路面土石壓至水管上,右臉撞上水管後失去知覺。隨即個案被救出後由工地主任緊急送醫院急診,並住院10天接受手術治療,出院後因為咬合不正,吃東西有困難,故於事發之15天後至醫院整型外科治療,並接受手術,住院9日。在急性治療之後,雖外科手術尚稱順利,但個案表示常作惡夢,夢到地震,睡眠品質不佳,心情不好,無故會容易生氣,想到回去原工作場所工作就害怕,因此個案於受傷五個月後至精神科門診就診。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個案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及重度憂鬱症。另公司要求個案回去工作,但個案表示無法回去原工作場所工作,轉至職業醫學科門診就醫,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就其職業暴露等資料進行評估,診斷其創傷後症候群與工作之因果關係。
相關醫學資料
個案在某個星期日加班工作,在地下一層深度的汫溝內埋設水管(外直徑約為1.3公尺)作業時,突然發生路面坍塌,個案當場被路面土石壓至水管上,右臉撞上水管後失去知覺。隨即個案被救出後由工地主任緊急送醫院急診,並住院10天接受手術治療,出院後因為咬合不正,吃東西有困難,故於事發之15天後至醫院整型外科治療,並接受手術,住院9日。在急性治療之後,雖外科手術尚稱順利,但個案表示常作惡夢,夢到地震,睡眠品質不佳,心情不好,無故會容易生氣,想到回去原工作場所工作就害怕,因此個案於受傷五個月後至精神科門診就診。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個案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及重度憂鬱症。另公司要求個案回去工作,但個案表示無法回去原工作場所工作,轉至職業醫學科門診就醫,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就其職業暴露等資料進行評估,診斷其創傷後症候群與工作之因果關係。
職業外傷引起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之預防與治療
預防方法
1.維持規則的睡眠、運動、健康的飲食。
2.家人朋友多給予心理支持和鼓勵。
治療方法
如個案情緒有明顯的憂鬱狀況,需陪同其接受認知心理療法以及適當藥物治療。
塵肺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