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MMP計畫徵求開跑囉~『111年度慈濟醫療志業跨院校合作研究計畫』收件截止日為110年3月31日(三)中午12時止

TCMMP計畫徵求開跑囉~『111年度慈濟醫療志業跨院校合作研究計畫』收件截止日為110年3月31日(三)中午12時止

111年度計畫徵求新規則如下:
1.總計畫主持人應為醫療志業(包括醫師、護理師、醫技、藥劑師等)或教育志業專任人員擔任。
2.申請文件另需檢附總計畫及子計畫主持人投稿綜論(Review article)至慈濟醫學雜誌接受證明
(如接受函或論文抽印本電子檔,需與本次提出研究主題相關),每一位計畫主持人都須繳交,申請人請詳閱注意事項說明。

【請務必於110年3月31日(三)中午12時前送達慈濟大學研發處】

 

1.徵求說明及研究領域

為推動慈濟醫療志業與教育志業(慈濟大學及慈濟科技大學)特色領域前瞻性之研究,積極提升雙方密切之研究合作關係,並推動慈濟醫療志業跨院校合作研究計畫。

一、申請說明:需為跨院校整合型研究計畫,計畫主持人需同時包含醫療及教育志業同仁,子計畫數限三至五件,計畫執行期限以三年為原則,需逐年進行進度報告審查,並於每年依程序管考績效。

二、研究領域:計畫內容須“以病人為中心”,並與臨床醫學、基礎醫學等醫療相關領域結合為主。
優先鼓勵下列領域:
(一)素食營養與健康
(二)癌症
(三)炎症
(四)心血管
(五)幹細胞暨再生醫學
(六)老人醫學
(七)原住民議題
(八)中醫藥相關研究
(九)慈濟人文領域

 

2.主持人資格

一、總計畫或子計畫主持人務必為慈濟體系人員(醫療法人暨各院之編制人員或教育志業體專任老師),共同計畫主持人不受此限;總計畫主持人應為醫療志業(包括醫師護理師醫技藥劑師等)或教育志業專任人員擔任。
二、總計畫主持人須符合下列第一至三項資格,而第四至六項資格則須擇一符合:
(一)具助理教授或助理研究員資格以上者。
(二)總計畫主持人需同時主持一件子計畫。
(三)總計畫主持人需申請或執行過政府機構補助之研究計畫。
(四)三年內須有發表SCI、SSCI、TSSCI、EI之第一或通訊作者之原著性研究論文發表至少2篇。
(五)三年內須取得發明專利至少一件及取得新型專利或設計專利至少一件,共二件。
(六)三年內須至少完成專利授權或技術授權一件,單件總金額需達至少(含)75萬。
三、子計畫主持人需符合總計畫主持人規劃之跨學門整合研究計畫專長,且為隸屬機構專任人員或慈濟醫療志業認可
合作之研究人員(以1件子計畫為限,且不得為總計畫主持人)。
四、申請人擔任計畫主持人件數規定:
(一)計畫主持人每年申請(或執行)總計畫案件數以一件為原則。
(二)主持人除申請或主持生醫領域之計畫外,得同時申請或主持一件人文社會科學領域之計畫。
(三)每年度可擔任子計畫主持人一件或共同計畫主持人二件為限。
(四)主持人除申請或主持生醫領域之計畫外,若同時申請或主持人文社會科學領域之計畫,得可再擔任子計畫主持
人或共同計畫主持人一件為限。

 

3.申請文件及時程

一、需繳交之資料項目說明,請參見附檔一、二說明。
二、各項資料格式詳如附檔三~七。
(個人資料表部份,請務必參照附檔格式填寫,或自科技部網頁下載後簽名繳交)
三、研究計畫所需檢附之相關核准文件未能於申請時提交者,須先提交已送審之 證明文件。《未繳交者將予以退件》
四、請總計畫主持人於110年03月31日(三)中午12:00前,將書面資料(正本一份及影本三份)以及電子檔送達或寄達慈濟大學研究發展處,感恩配合。《逾期者,將不予收件》
※地址:花蓮市中央路三段701號慈濟大學學術研究組
※收件人:劉亘紜(請加註〝跨院校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書〞)
五、請總計畫主持人於送件前再詳加審閱,不符規定者,將予以退件。另送件後需抽換資料者,
請派員於110年03月31日(三)中午12:00前至慈濟大學研究發展處自行抽換以及更新電子檔,以免爭議。

附檔一:111年計畫書繳交資料說明

附檔二_計畫書查核表

附檔三_跨院校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書V3

附檔四_個人資料表

附檔五-1_科技部學術績效表-人文司專屬表格

附檔五-2_科技部學術績效表-工程司專屬表格

附檔五-3_科技部學術績效表-生科司專屬表格

附檔五-4_科技部學術績效表-自然司專屬表格

附檔六_計畫主持人聲明書

附檔七_總計畫主持人曾申請但未通過之計畫清單

 

4.注意事項

一、須事前揭露所提報之計畫與已獲補助計畫內容雷同或相近似之計畫者, 不得重複提出申請,若日後發現可隨時終
止其計畫補助。以簽署計畫主持人聲明書為憑。
二、申請人擇一為代表於申請期間繳交完整計畫書(含個人資料表、學術研究績效表),並檢附總計畫及子計畫主持人投稿綜論(Review article)至慈濟醫學雜誌接受證明(如接受函或論文抽印本電子檔,需與本次提出研究主題相關),每一位計畫主持人都須繳交。
(1)投稿於慈濟醫學雜誌之接受證明(如接受函或論文抽印本電子檔,需與本次提出研究主題相關)。
(2)若一年內未完成,會暫停第二年經費,待提出投稿於慈濟醫學雜誌接受函或論文抽印本電子檔之證明為止。
三、計畫執行期限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請於每年7月15日前繳交計畫進度報告(不適用於計畫執行最後一年),以利進行次年度經費核定審查。
(二)請各計畫主持人訂定計畫執行至今(第二年7月15日前)及計畫全程期滿之KPI(格式詳如附檔三_跨院校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書):
1.會議論文不列入KPI。
2.SCI論文需訂定IF達成指標(如:2年期滿每人應繳交IF>=2之論文一篇、3年全程應繳交IF>=2兩篇或 IF>=5 一篇)。
3.各計畫主持人需於研究計畫執行第二年的7月15日之前繳交計畫至今之KPI達成情形,做為續予撥補第三年經費之依據。
4.計畫執行第二年時,每件整合型計畫中每一件研究計畫需於當年度慈濟醫學年會發表成果。
5.各計畫主持人於計畫全程執行完畢後三個月內(計畫期滿之隔年3月前)繳交成果報告及全程期滿KPI達成情形,若未依規定繳交或未達成自訂之KPI時,則不再核給未來申請計畫之補助。

★檢附計畫辦法,敬請參閱,感恩。

AAAB0A001慈濟醫療志業跨院校合作研究計畫管理辦法(第10版)

 

5.各院承辦人

敬請聯繫隸屬機構或醫療志業跨院校研究管理委員會之聯絡窗口:                           

各院校聯絡窗口 承辦人 聯絡電話
醫療志業跨院校研究管理委員會 陳韋臻 花蓮慈院分機:13666
花蓮、玉里及關山慈院 林玉琴 花蓮慈院分機:13110
大林慈院 賴金英 大林慈院分機:3201
台北慈院 葉秋萍 台北慈院分機:5707
台中慈院 景艷霞 台中慈院分機:3757
慈濟大學 劉亘紜 慈濟大學分機:1405
慈濟科技大學 吳亞儒 慈濟科技大學校本部代碼1
分機:2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