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法人學術發展室之【111年度各類型研究計畫】即日起開始徵求,申請人請於本院收件截止期限前送達研究部。

醫療法人學術發展室之【111年度各類型研究計畫】即日起開始徵求,申請人請於本院收件截止期限前送達研究部。

★重要提醒★

一、申請文件請於花蓮慈院收件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研究部喔!!

收件截止日 計畫類別
3/31(三) 【整合型研究計畫】:
1.跨院區合作研究計畫
2.優良研究計畫
3.中西醫整合研究計畫
5/6(四) 1.特色醫療發展計畫
2.學生與臨床醫師合作研究計畫(暫緩)
3.專任人員補助計畫

 

二、法人公告事項及各計畫徵求重點說明連結:

法人公告 請查詢院內Notes研究部2021/02/26公告
計畫申請簡介 請參閱:簡介
學發室網頁 http://tcmfaa.tzuchi.com.tw/home/

 


★徵求說明★

跨院區合作計畫、優良研究計畫、中西醫整合研究計畫

★注意:
所有申請整合型研究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必須在提交計畫時同時有一篇一年內與計畫研究主題
相關之原著論文或綜論(Review article)須以第一或通訊作者,投稿於慈濟醫學雜誌且不得一稿多投,
請繳交申請書時一併檢附其投稿證明至醫療法人學術發展室,並於執行計畫前繳交已接受或發表論文。

申請程序 作業說明
計畫重點

補助各院區有意申請整合型研究計畫者,須具有符合慈濟醫療研究整體發展方向,並以病人為中心之研究計畫案。

計畫類別

(1)跨院區合作研究計畫:
由主要院區選出後提出,必須涵蓋2 個院區以上之同一科資深及新進醫師的臨床研究計畫。
(註:花蓮及台北慈院所提跨院區合作計畫,其申請辦法所涵蓋 2 個院區以上之規定為其中1院區須為大林或台中慈院)
(2)優良研究計畫:
由各院區選出後提出最佳之推薦計畫 1 件,整合同一系統之同仁,或相關研究方向之整合型計畫。
(3)中西醫整合研究計畫:
由各院區西醫或中醫科提出,必須涵蓋中西醫之醫師,不限院區。

計畫執行期程及補助經費

1.本計畫案為多年期計畫,至多5年。執行期限為核定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研究經費不設上限,經費採逐年核定;核定補助件數由法人決議。
3.研究經費之編列請遵循法人管理法則。
4.研究計畫主持人以參加3件計畫為上限,不得有第4件計畫,但若擔任協同主持人則不在此限,執行中之計畫,個人型(即院內計畫)僅有一件;另二件應為整合型計畫(即跨院校合作研究計畫、醫學教育整合研究計畫、跨院區合作研究計畫、優良研究計畫、中西醫整合研究計畫)。
申請文件及期限 

各類申請文件請繳交書面2份(須完成必要之簽名,含計畫書及個人資料表)與電子檔1份。
1.計畫申請書(首頁簽名欄要親簽)
2.計畫主持人與共同共同主持人個人資料表。(簽名欄要親簽)
3.計畫主持人學術研究績效表。
4.檢附計畫相關試驗同意函,或其「審查中證明」。
5.各類型研究計畫案須檢附已申請(或通過)外部計畫之證明文件(如科技部、國衛院..等)。
6.計畫主持人敬請務必於3/31(三)下午5時前繳交所有文件至研究部行政組,逾期或文件未備齊者恕不受理。

附件一、E6A0022043-A1整合型研究計畫申請書

附件二、個人資料表

附件三、學術研究績效表

審查作業  1.花蓮慈濟醫院因應計畫管理辦法規定,並配合辦理內、外部審查作業(包含行政審及外審審查),申請人請務必準時繳交相關文件。
2.評核標準及審核作業請參閱醫療專題管理辦法說明。
計畫管考作業  1.依醫療專題管理辦法 5.2.8規定辦理,獲補助之計畫主持人須依規定時程繳交相關報告書。
2.通過整合型研究計畫之總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需在隔年度慈濟醫學年會中口頭發表其研究成果。
其他注意事項  1.計畫主持人每年以申請一件研究計畫為限,超過一件者,請依「審查作業」處理。若發現計畫主持人為掛名者,將取消其申請資格。
2.同一計畫以補助一次為原則,不得重複向本院或慈濟志業所屬機構再申請補助,亦勿以曾獲補助且完成之計畫書或已經同時向其他單位申請中的計畫提送,如查獲則永久取消其申請資格,並追繳已領之補助款。
聯繫窗口  1、資料繳交:研究部行政組_林玉琴(分機13110)_協力6樓630室
2、專案申請資格及相關問題諮詢:學術發展室研究發展組_張淑慧(分機15815)_協力8樓836室
參考附件  請參閱:醫療專題管理辦法

 

 

★徵求說明★

特色醫療發展計畫

★注意:
所有申請特色醫療發展計畫之團體負責人,必須在提交計畫時同時有一篇一年內
與計畫研究主題相關之綜論(Review article)投稿於慈濟醫學雜誌,且不得一稿多投。
請於繳交申請書時一併檢附投稿證明,於執行計畫前繳交已接受或發表論文。(辦法5.1.5.3)

申請程序 作業說明
計畫類別

特色醫療發展計畫,分為:
(1)準特色醫療菁英計畫:每年補助 150 萬/件,共三年。
(2)特色醫療計畫:每年補助 300 萬/件,共三年。
(3)卓越醫療計畫:每年補助 500 萬/件,共三年。
(4)頂尖醫療計畫:每年補助 1,000 萬/件,共三年。

重點說明 (1)由各院區之名義所提出,並以該院重點發展科別及方向,以具有特色之醫療主題,依醫療法人規定之辦法提出申請,各院區每年不限計劃件數。
(2)申請人可由一院區特色醫療團隊負責人發起,可結合各院區相關科別之人員、慈濟教育志業之基礎學科老師,針對特色醫療主題共同企劃未來三至十年之發展計畫,將以臨床工作之研發、深化及強化做為基調,成為全國、亞洲或世界領先之特色醫療團隊。
(3)必須以臨床醫療之特色發展為主題、主題不宜空泛應專注於單一醫療方向、團隊人員組成不宜過於浮濫且應包含各慈濟院區同一科之醫師、所檢附之論文應與特色研究主題相關。
申請作業 (1)申請條件:本計畫項下各類別申請條件,請詳見管理辦法5.1.4規定。
(2)申請時間:機構(本院研究部)收件截止期限至 5/6(四)下午5時止。
(3)申請流程:申請人請依辦法規定,檢附相關文件,於收件截止時間前送達研究部行政組。
補助說明 每件獲准補助之特色醫療發展補助計畫,其費用補助區間為隔年1月1日予以執行,為期三年。(本次申請核定期間為111/01/01~113/12/31)
繳交資料
(書面一式2份及電子檔1份)
申請人需填寫「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特色醫療發展補助申請書」一式2份並檢附電子檔1份,經團隊負責人簽章後,於5/6(四)下午5時前送達研究部。
聯繫窗口 1、資料繳交:研究部行政組_林玉琴(分機13110)_協力6樓630室
2、專案申請資格及相關問題諮詢:學術發展室研究發展組_張淑慧(分機15815)_協力8樓836室
附件
(管理辦法/計畫申請書)

附件一、AAM00A005醫療專題管理辦法(第3版)

附件二、E6A0022033-A3特色醫療發展計畫申請書

 

 

★徵求說明★

專任人員補助計畫

申請程序 作業說明
申請作業

1、申請資格:主治醫師、各職類及行政領域
【各職類:指護理、藥事、醫事放射、醫事檢驗、物理治療、職能治療、呼吸治療、營養、臨床心理、諮商心理、聽力、語言治療、助產、牙體技術等領域。行政:指醫療法人暨所屬機構行政單位主任】
2、申請時間:機構(本院研究部)收件截止期限至 5/6(四)下午5時止。
3、申請流程:申請人請依辦法規定,檢附相關文件,於收件截止時間前送達研究部行政組。
4、注意事項:(1)自民國107年起,已於「慈濟醫療法人項下之研究計畫」或申請人所屬院區院內研究計畫補助項下編列專任人員者,不得申請。
(2)本專案為補助臨床醫療科、各職類及行政領域申請專任人員來協助單位內進行臨床研究。
(3)依辦法5.1.1.1規定:各單位申請專任人員不限人數,每位主治醫師或護理、醫技等各職類及行政領域,皆可以個人或以研究群組申請一名專任人員,每次申請之每位專任人員聘期皆為一年。
(4)依辦法5.1.3.2規定:申請補助一位專任人員則須填具一份「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專任人員補助計畫申請書」(如附件1),以科或部為單位,由科主任或部主任作為研究申請單位之代表人提出申請,申請書須有科主任或部主任簽章。
(5)主要申請人所檢附之論文(論文抽印本、接受函亦可)需為第一或通訊作者,不論首次申請或持續申請,皆需請非主要申請人填寫「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專任人員補助計畫放棄論文著作聲明書」(如附件2),於提出申請時一併檢附,以避免同一篇論文重複申請,但若第一或通訊作者非慈濟醫療志業體系者,則不需檢附此聲明書。
(6)第2年再繼續申請者,若主要申請人更換時則比照首次申請作業辦理。

補助說明 1、每次聘期皆為一年(每年01/01~12/31)。
2、僅補助專任人員(最高碩士級)一年之薪資費用(包含雇主應負擔之勞保、健保及勞退)。
繳交資料
(書面一式2份及電子檔1份)

(一)首次申請者:(即第一年專任人員)
1、「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專任人員補助計畫申請書」(如附件1),須完成必要欄位簽名。
2、申請書上【主要申請人】符合下列條件之第一或通訊作者論文各一篇:(即共2篇論文)
(1)申請日前一年5月1日至隔年4月30日內已發表或已接受在慈濟醫學雜誌(TCMJ)綜論或原著論文,且申請人須為第一或通訊作者。
(2)過去有發表與申請書上研究題目相關聯的原著論文,不限發表區間及SCI或Non-SCI 雜誌,且申請人須為第一或通訊作者。

(二)持續申請者:(即第2年以同主要申請人繼續申請,若更換主要申請人等同首次申請)
1、「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專任人員補助計畫申請書」(如附件1),須完成必要欄位簽名。
2、即第二年起專任人員,必須檢附 1 篇論文:
於 109.05.01~110.04.30 期間發表與研究題目相關聯之已發表且有頁數的 SCI 原著論文,且申請人須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聯繫窗口 1、資料繳交:研究部行政組_林玉琴(分機13110)_協力6樓630室
2、專案申請資格及相關問題諮詢:學術發展室研究發展組_張淑慧(分機15815)_協力8樓836室
附件
(計畫申請書/論文著作聲明書/管理辦法)

附件一、E6A0022009-A7專任人員補助計畫申請書

附件二、E6A0022013-A3放棄論文著作聲明書

附件三、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學術發展補助專案辦法(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