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香、檳、酒」 遠離口腔癌
經營檳榔買賣生意的李先生,今年五十七歲,一天就要食用超過500元的檳榔,除了睡覺及吃飯外,都在嚼食檳榔,直到五年多前病兆出現才驚覺是事態的嚴重性。而不到五十歲的王先生也同樣是口腔癌病患,十幾歲時就靠著當粗工養活自己,卻因此染上菸、酒、檳榔的惡習,後悔毀掉自己身體的時候,意外發現罹患了鼻咽癌和口腔癌。
根據衛生署公布98年國人十大死因,口腔癌死亡率在十大癌症死因中佔第六位,平均每十萬人口中有五人因口腔癌死亡,其中罹患口腔鱗狀細胞癌的患者,85%以上有嚼食檳榔的習慣。耳鼻喉科李家鳳醫師表示,口腔癌發生的真正原因至今仍不明朗,但是像是長期無限制嚼食檳榔、抽菸、嗜食滾燙食物的患者,在口腔內有受到長期慢性的刺激,發生機率相對較高。
一路走過艱辛的抗癌路途,兩人都有共同的領悟,希望藉由切身之痛,勸導民眾愛護自己的身體,儘早戒除惡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