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補助方案~「醫療性凍卵(精)服務計畫」及「解凍卵助好孕服務計畫」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來文(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26日/發文字號:新北衛健字第1141272573號)

為守護民眾育兒夢想,自114年7月1日起提供「新北市醫療性凍卵(精)服務計畫」及「解凍卵助好孕服務計畫」。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4年6月24日第1141200283號公告辦理。
二、實施日期:自114年7月1日起實施。
三、服務對象:
       (一)醫療性凍卵(精):
             1、設籍或配偶設籍本市之40歲(含)以下罹癌民眾,且經醫師評估因罹癌或治療影響不孕者。
             2、當年度凍卵(精)療程無申請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體外受精(俗稱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且無申請其他縣市相關補助。
       (二)解凍卵助好孕:
             1、設籍本市之44歲(含)以下之女性。
             2、已有凍卵,並依人工生殖法規定,運用已凍卵之卵子執行人工生殖療程。
四、補助費用:服務對象於療程結束後6個月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終生1次。
       (一)醫療性凍卵:每人上限7萬元(含凍卵費6萬元及保存費1萬元)。
       (二)醫療性凍精:每人上限8,000元。
       (三)解凍卵助好孕:每人上限3萬元。
       (四)未達上限者,依實際醫療費用核實支付。
五、各項補助費用申請,由民眾至新北市政府/市民服務/申辦e服務/健康醫療專區(網址:https://reurl.cc/7K6e2k)/項次77醫療性凍卵(精)及解凍卵助好孕服務計畫申辦。
六、相關資訊及新北市好孕補助問答集,可至本局網站(網址:https://reurl.cc/yRxQMD)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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