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公告「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試辦方案」

國健署公告「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試辦方案」, 自114年9月1日公告施行。

114年9月16日國健署來文重申: 本方案資格審查時間約需3個工作天,申請民眾須於補助資格審查申請通過後,方可進入療程,否則將不予補助。

衛生福利部公告(衛授國字第1140462683號)

國民健康署函(國健婦字第114046310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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