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訂餐:
1. 若有普通飲食或家屬餐需求,惠請告知護理師協助訂餐。
2. 疾病或治療因素特殊飲食或管灌飲食,由病房護理人員或書記依據醫師飲食醫囑申請用餐。
3.急診病人訂餐,由急診部護理人員依據醫師處方填寫飲食通知單,再交由急診部書記至急診病患作業系統申請用餐。
( 二 )住院伙食訂餐/改餐/停餐 截止時間點:
餐別\飲食類別 |
普通飲食 |
治療飲食及管灌飲食 |
早餐 |
06:00 AM |
06:00 AM |
午餐 |
10:30 AM |
10:00 AM |
晚餐 |
04:30 PM |
04:00 PM |
(三)各項飲食收費標準:
1.
2. 若主食需加訂為2份或2份以上,批價作業資訊系統會依各類單點主食費用另行計價。
每份單點主食計價費用:米湯5元、稀飯8元、飯10元、饅頭10元、麵20元、糙米飯10元。
3.若需訂兩種不同種類主食,其中一份需進入家屬餐訂餐系統加訂家屬單點主食。
4. 管灌飲食:參照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酌收費用。
(四)送餐時間:
實際到達各護理站或急診部時間則會因護理站遠近及等待電梯時間而略有影響。
餐別 |
送餐時間 |
早餐 |
07:00 AM |
午餐 |
11:00 AM |
晚餐 |
05:00 PM |
(五)補餐:因過訂餐時間有用餐需求另有補餐服務
(1)補餐時間點
|
1. 逾時申請補餐:基於食品衛生安全之考量,無法再補餐。委請照護者至本院合約廠商處購買餐食。
補餐截止時間
各餐 |
補餐截止時間點 |
早餐 |
8:00AM |
午餐 |
12:00PM |
晚餐 |
6:00PM |
2. 只提供普通飲食(包括稀飯、乾飯和碎菜)及管灌飲食。無法提供需特別準備食材之食物禁忌挑選和治療伙補餐。
(六)小叮嚀:
1. 用餐後餐具立即放回餐車內,以利營養科作業員回收作業,讓病房更乾淨。
2. 因檢查延遲用餐患者,配膳室設有加熱或保溫器具可供使用,用餐後請將餐具放入配膳室,以利第二次回收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