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臨床試驗」

臨床試驗是要瞭解並證明新藥物或治療方式的療效和安全性而在人體執行的研究,研究的目的是為了找到更好的治療疾病的方式讓每一位病患接得到更好地治療成果。

醫學及科學的進步,都是新點子及新方法經由研究發展而來的結果。這些新的治療應用於病人之前,必須先在實驗室或動物小心地進行研究,找出成功機率最大的方法。但是實驗室或動物研究並不能確保新療法在病人身上的反應,因為任何療法都可能有效果、也可能有風險,甚至還有一些未知的變化。所以新治療在被廣泛應用於臨床的常規治療之前,必須先按部就班地通過嚴謹的人體臨床試驗,用科學的方式證實其安全性及有效性,以便能找出更新、更好的治療來幫助每一位病患。參加臨床試驗的病患通常是最優先使用新療法的人,因此也最有機會較早從新治療中獲益,這尤其對嚴重或是少見疾病的患者有很大的幫助。另一方面,所有參加臨床試驗的病患在試驗期間的一切醫療措施,都會受到事前研究的審查,後續執行也會在研究組織中仔細的監測,所以參加臨床試驗的病患往往可以得到更高品質的醫療照顧。

任何臨床試驗的醫療行為,其臨床試驗主持人(醫師)皆會對受試者(參與試驗的病人或健康人)在參與臨床試驗之執行時可能面臨的各種問題(包含試驗的目的、試驗方法與過程、預期的不良反應及處理方法、預期效果、替代療法、試驗進行中的禁忌與限制...等),進行主動而充分的告知,並解答受試者所產生的任何疑惑。受試者在參與臨床試驗前,應對自身的權益做全面性的瞭解,並且清楚的了解到可能發生的不良反應甚至傷害和是否還有其他治療方法的選擇,確認清楚後才參加試驗。最重要的是,受試者有選擇是否參與臨床試驗的自由及權利,若決定不參與試驗或在參與後可不具理由在任何時間停止參與,醫師及醫院不會也不應影響日後受試者就診及接受醫療照顧之權利。

另外,為了保護受試者的權益,所有臨床試驗都必須經由「倫理審查會」審查,認為符合研究倫理才能執行。試驗執行中還必須接受倫理審查會的查核,若有嚴重不良反應出現,試驗主持人必須通報至倫理審查會,臨床試驗受試者或家屬亦可向倫理審查會或醫院通報;或尋求受試者保護等之相關單位協助,這些規定的目的都是為了維護受試者權益及安全。倫理審查會是由醫療人員、法律專家、社會人士或民間團體代表所組成,且至少五分之二的委員是醫療機構外部人士,藉由醫學和非醫學背景委員的共同參與,共同維護受試者的權益和安全。

或許您對臨床試驗感到陌生及好奇,或是曾有人邀請您參加臨床試驗,在您決定要參加以前,您應盡量對臨床試驗有所瞭解,除特別注意可能的風險(帶來的副作用、對生活會帶來的限制與改變、賠償內容機制...等),同時也須考量有無其他替代治療方法,請仔細衡量常規治療的已知效果與具風險的臨床試驗預期效果間之利弊,然後再決定是否參加臨床試驗。

如果您想更進一步了解臨床試驗,您可詢問您的主治醫師或至醫院臨床試驗中心網站查詢目前進行中的試驗,以獲得進一步的資訊。

其他資訊參考網站: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4259)
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http://www.cde.org.tw/)
台灣藥品臨床試驗資訊網(http://www1.cde.org.tw/ct_taiwan/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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