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及各科負責人

臨床教師之職責:
1. 實際臨床指導教學---病房迴診、門診教學 。
2. 督導學員每月作業繳交。
3. 與導師共同督導學員學習歷程檔案(E-portfolio)完成。
4. 對學員進行各項評量(E-portfolio)。
5. 參與各季團隊會議。


導師之職責:
1. 每月與學員進行座談1次,並評量學習情形。
2. 查檢學員學習歷程檔案(E-portfolio)之進度,若學員學習歷 程檔案中尚有未完成之項目時,
則需協調或安排其他臨床教師之個案來完成。
3. 參與二十四小時基本課程之規劃與指導。
4.參加每季團隊會議。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