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長者精神行為症狀處理方式
1.處理造成行為精神症狀(BPSD)的次發性因子:
要先排除引起行為精神症狀的次發性因子,如:飢餓、口渴、焦慮、失眠、膀胱脹、脫水、電解質不平衡、疼痛等先排除後,才能確認行為精神症狀純粹為失智症造成,如:找家人、孤獨感或以前的職業背景等,造成行為紊亂。可透了解長者的病史、藥物使用狀況或照顧經驗等做判斷。
2.找出目標症狀並評估頻率,嚴重度及治療目標:
行為精神症狀多半無法完全消除,照顧的目標應放在找出導致的原因並加以避免再次產生。如:患者想上廁所時因語言表達能力退化,沒辦法告知照顧者想上廁所,而出現坐立不安、走來走去或拉扯褲子情形。此時照顧者若能及時發現或提早定時帶長者去如廁,那麼將可避免掉長者因此出現遊走情緒躁動或因上廁所來不及而尿失禁情形。
3.非藥物介入:
包括精神治療(如:行為治療)及生活環境改善(如:建立安全活動環境,規律生活習慣,輔助器材使用)。由於不具副作用,順序上可優先於藥物治療,若效果不彰再合併藥物使用。另外非藥物的介入也可減少藥物用量及避免藥物誘發的副作用(如:增加心血管疾病風險、因藥物鎮靜的副作用長者因而跌倒或吞嚥困難)。其他如:懷舊治療、舞蹈、藝術、音樂及寵物治療或使用玩具與運動等輔助治療方式。
4.其他方法
(1)當長者出現精神行為症狀時,可透過重複、安心、轉移焦點的照顧技巧。透過重覆給予提醒,加上適當保證給予安全感並透過活動安排以轉移長者的注意力,改善精神行為症狀。另外對於憤怒或侵犯攻擊應先轉移注意力,而非動之以理。
(2)照顧者應接受失智症教育訓練課程並參加家屬支持團體,以緩解照顧負荷。
(3)進行活動或治療前先用簡單的言語解釋,一次只說一件事並告知長者要怎麼做,取代“不行或不要”。
(4)簡化工作或將複雜工作分步驟執行。
(5)使用日曆及時鐘使患者有時間感,適當使用燈光以減低夜間焦躁及混亂。
(6)給予每日常規作息行程安排,按時運動、用餐、睡覺及如廁;減少過度刺激如噪音。
(7)封閉式問答可減少困擾及壓力:例如以”喜歡榖纇早餐嗎?”而非”想吃什麼早餐?”
(8)移除環境中危險物品,如:刀子,製造安全的環境。預防走失並避免個案使用門的機會,如:在門上掛大型海報或掛曆、加裝暗鎖或警示鈴或鈴鐺,另外申請愛心手鍊與至各轄區派出所完成指紋捺印建檔。
(9)若需使用到藥物治療,請帶長者就診精神科或神精內科,有任何用藥問題需與醫師討論做用藥評估與調整,切勿自行替長者投藥或增減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