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倫理委員會 Research Ethics Committee
研究倫理委員會 Research Ethics Committee
►執行期間請依本會規定繳交期中報告,衛生福利部列管案件應依其規定時限繳交,其它特殊案件,得由本委員會在同意函上載明個別規範與管理;研究計畫許可書有效期限到期後未繳交報告者,該計畫將無法繼續進行,且本會將拒絕該主持人申請新案,直到完成期中報告審查;許可書到期後三個月仍未繳交者,本會得進行實地訪查;許可書到期後日後六個月仍未繳交者,本會將逕予行政結案,經行政結案之案件,主持人仍須完成結案報告審查,本會方得受理其申請新案。
►研究結束後三個月內應繳交結案報告,計畫結束到期日後三個月未繳交結案報告者,本會將拒絕該主持人申請新案,直到完成結案報告審查。計畫到期日後六個月仍未繳交者,本會得進行實地訪查;計畫到期日後九個月仍未繳交者,本會將逕予行政結案,經行政結案之案件,主持人仍須完成結案報告審查,本會方得受理其申請新案。
►衛生福利部列管之人體試驗案件(含查驗登記與學術研究案件),依據醫療法人體試驗之病歷,應永久保存, 請主持人依本會規定於病歷作註記。為落實保障受試者權益與安全,避免院內其它看診醫師(非屬主持人研究團隊之醫師)未能立即識別受試者身分,進行診療時,可能造成受試者風險與 危害,受試者病歷需記載病患參與臨床試驗訊息。
►有關研究用人體檢體採集請確實依據【研究用人體檢體採集與使用注意事項】、【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人體研究法】等法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