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工作內容
於民國89年8月前往某開發公司擔任業務一職,負責休閒旅遊業務開發工作,往後因業績表現亮眼,陸續升任業務副理及業務經理等管理職務,民國91年起因公司業務緊縮及部門合併裁員,個案工作範圍除單純的業務內容還需負責行政工作,迄93年11月遭強迫解雇。
發病過程
民國93年5月起工作上陸續遭遇組織變動及人事壓力,於93年10月診斷為精神官能性憂鬱症及重鬱症。於93年10月至98年6月共計至醫院診療18次。
相關醫學資料
依據『工作相關心理壓力事件引起精神疾病認定參考指引』,個案「遭受嚴重惡意刁難、欺侮及暴力行為之心理壓力強度」,其心理壓力強度為Ⅲ。「突然之強迫退休」,其心理壓力強度為Ⅲ。
憂鬱症之預防與治療
預防方法
1.減少外在壓力、降低內在的壓力。
2.留意壓力極限。
3.尋找良好的社會支持。
4.學習壓力調適的方法與技巧。
5.求助專業人員。
治療方法
藥物治療及心理諮商。